本合同由乙方(以下简称“供应商”)和甲方(以下简称“采购商”)共同签订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规定,经双方协商一致,达成如下合同: 一、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采购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,确保双方利益的平衡和顺利实施本合同。 二、产品规格 1. 产品名称:塑胶跑道地板。 2. 产品规格:厚度为10mm,宽度为1.22m,长度为15m,颜色为红色。 3. 产品质量:符合国家相关标准,无毒、无味、防滑、耐磨、耐候等性能优良。 三、交货期限 1. 供应商应在签订本合同后10天内开始生产,并在30天内完成生产和交货。 2. 供应商应在交货前15天通知采购商准确的交货时间和地点。 四、价格和支付方式 1. 本次采购的总价为人民币30万元。 2. 采购商应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支付30%的订金,余款应在供应商交货前7天内支付。 3. 采购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支付方式支付货款,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。 五、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.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,对于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,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 2. 供应商应提供一年的质量保证期,对于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损失,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 3. 供应商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,对于采购商提出的问题和需求,供应商应及时解决和处理。 六、违约责任 1.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,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 2. 如果采购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货款,则应承担违约责任,并支付违约金。 3. 如果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货,则应承担违约责任,并支付违约金。 七、争议解决 1. 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,双方应协商解决,如协商不成,则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。 2.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、补充或变更,须经双方协商一致,并以书面形式作出。 八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一年,届满后如有需要,可另行协商续签。 九、附则 1. 本合同一式两份,供双方各持一份。 2. 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。 供应商(盖章):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(签字):_________ 日期:_________ 采购商(盖章):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(签字):_________ 日期:_________